引發社會關註的南京“殺妻案”昨天一審宣判,被告人吉星鵬犯故意殺人罪,被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  法院審理查明:2012年8月以來,吉星鵬因懷疑妻子祁某與他人有染,多次與妻子發生爭執。2013年4月25號早上6點左右,吉星鵬酒後回到家中,再次由於上述原因與妻子發生爭執,爭執中,吉星鵬持菜刀、水果刀對妻子頭部、胸背部、四肢等部位砍擊和捅刺數十下,導致被害人當場死亡。吉星鵬行凶期間,其父親撥打電話報警,後公安民警在吉星鵬住處將其抓獲。
  昨天的庭審中,法院沒有採納“被告人系自首”的辯解理由及辯護意見。
  法院認為,被告人吉星鵬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,明知有人報警仍繼續行凶。法院同時認為,被告人吉星鵬罪行極其嚴重,論罪應當判處死刑,但鑒於本案系婚姻家庭糾紛引發的犯罪,結合具體案情,可以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。但是,被告人吉星鵬故意殺人手段特別殘忍,且未得到被害人親屬的諒解,故有必要對其限制減刑。
  據瞭解,吉星鵬家境殷實,有數套豪宅,愛好打游戲,月花費曾達十萬,嗜酒後曾有多次家庭暴力行為。慘劇發生時,夫妻倆的女兒剛出生100天。
  庭審期間,吉星鵬在最後陳詞中曾表示:“我想給我岳父岳母道個歉,你們把養育了21年的女兒交給我,而我沒能好好照顧她,她死於我手,我知道你們此刻痛苦萬分,我也感同身受,畢竟她曾經是我摯愛的女人,我一輩子的妻子,但我沒辦法讓她活過來,所以我也不敢奢求你們原諒我。但試想一下,我的女兒當她長大了之後問起自己的父親母親在哪裡時,我不知道到時候她會恨誰。我願意用餘生對被害人父母盡到贍養義務,對女兒盡到撫養義務,願意賠償,希望法庭從輕處罰。”
  對於吉星鵬的辯詞,被害人祁某的母親情緒激動,站起來帶著哭音怒斥,“我不要賠償!”
  庭審結束後的庭外採訪中,祁某父母也反覆對記者表示,如果吉星鵬不判死刑,他們就繼續上訴。 據央廣
  (原標題:凶手被判死緩丈母娘要上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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